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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不清自已使用的产品是“微生物菌剂”还是“微生物菌肥”

日期:10-31  点击:  属于:农业种植

见效快的菌剂或菌肥未必是真正意义上的“好产品”

微生物的生命活动,除了会分解土壤中难溶及被固定的营养元素,增加作物的营养供给提高作物产量外,还可以产生植调剂的“刺激素”和“拮抗”某些病原微生物作用,从而降低或减轻作物病害。

微生物肥料肥效的发挥与微生物菌群繁殖速度,和菌群数量相关,而且存在周期性。与化学肥料与植物生长调节剂的“速效性”有明显的差异。也就是说它的“速效性”不如后者明显。

但是,微生物肥料肥效慢并不代表菌剂(或菌肥)没有效果。可以在短时间内看到作物长势“明显改变”的微生物菌肥(或菌剂)未必是好的产品。其中不乏也添加了一些植物生长调节剂或其他“助长”物质。

分不清自已使用的产品是“微生物菌剂”还是“微生物菌肥”

微生物肥料包括微生物接种剂(微生物菌剂),复合微生物肥料(菌肥)和生物有机肥(菌肥)3类。

微生物肥料可以提高土壤生物肥力,防控作物根部病害,提高作物品质效果显著。

微生物菌剂是用有益菌通过工业化生产,扩繁以后制成的活菌制剂。它在农业上运用主要是改良土壤恢复地力,维持作物根际微生物平衡,降解土壤中的有毒和有害物质。

而微生物菌肥是指复合微生物肥料和生物有机肥。是用目的微生物经工化生产增殖以后,与营养物质复合而成的活菌制品(复合微生物肥料),或与动植物残体经无害化处理以后,复合而成的活菌制品(生物有机肥)。

菌剂与菌肥最大的区别在于活菌制品中营养物质及有机物料的含量。生产中是选用菌剂还是选用菌肥,得根据自己的生产实际需求进行“对路”选择。

超过质保期的微生物菌剂产品没有效果是真还是假?

国家农用微生物菌剂标准规定:“农用微生物菌剂产品”“有机物料腐熟剂产品”“液体制品”保质期为3个月。粉剂或颗粒剂制品质保期为6个月。

很多农资消费者认为过了质保期的微生物菌剂制品,是没有效果的。其实不然,在实际生产中,也发现超过了产品质保期的微生物菌剂产品,非但没有减效,反倒有“增效”作用的情况。

误认为微生物肥料可替代化学肥料,其实不然!

很多农资厂商在做微生物肥料宣传的时候,把微生物肥料的作用“无限”放大,导致很多农资消费者在选择购买微生物肥料的时候,出现“误解”。

认为微生物肥料可以替代化学肥料。其实土壤肥力是由生物肥力,化学肥力及物理肥力组成。微生物肥料可改变土壤中的生物肥力,对化学肥力及物理肥力作用远远不及生物肥力作用大。

但是可以提高肥料的利用率,减少部分化肥投入。

习惯于将微生物肥料与化学农药混用,降低了微生物肥料活菌成分活性:

这种现象在实际的农业生产实践之中普遍存在,问题的“症结”在于,他们忽略了“微生物肥料与杀细菌性药剂混合使用且长时间久置,极易降低活菌活性”,造成部分菌死亡。

重视微生物肥料的使用,但忽略了使用量,效果“大打折扣”:

这部分农资消费者从心里上还是接受和重视微生物肥料的使用,但是在使用剂量上却“大打折扣”,以致于发挥出来的效果也“大打折扣”。物无美恶,过者为灾。但剂量不足,同样也是发挥不出应有效果的。

微生物肥料不同的使用方法不同的使用时间对肥效的发挥有不同的影响:

微生物肥料可以拌种浸种,灌根追施,蘸根混施,叶面喷施茎叶处理等使用方法。但肥料凸现出來的肥效却差别很大。

比如撒施微生物肥料的时候,应避免肥料在土壤表层。不在強光不喷雾,在与未充分腐熟的畜禽粪尿混合使用时,建议先将畜禽粪尿腐熟以后再混用。

不注重菌的种类,认为一种菌可以解决多个问题:

农用微生物菌有很多种,比好根瘤菌,固氮菌,解磷菌,光合细菌菌剂,有机物料腐熟剂,促生菌剂,菌根菌剂,生物修复菌剂,硅酸盐类微生物菌剂等。

不同的菌类(菌剂),它的功能不同。比如固氮菌以“固氮”为主,在促进作物生长活性物质能力方面效果较好。

有机物料腐熟剂的主要作用是促进有机物料腐熟。生物修复菌剂以改良和修复土壤功能为主,促生菌剂可增强作物抗逆性等。

如果缺乏对这些菌类(菌剂)的充分认识,只要认为是含菌的微生物肥料而不关注菌的种类,对症用“菌”,产品是很难达到用“菌”目的的。

使用一次微生物菌剂(菌肥),作用可以持续多年的想法“不靠谱”:

部分微生物菌种施入土壤以后,就会大量繁殖益生菌,当数量增加一定程度后就会变成优势菌群。

但是,当外部环境条件发生改变时(如化肥超剂量使用,高温焖棚等),优势菌群数量也会发生改变(比如优势下降),那么就需要不断地施用微生物菌剂(肥)來补充土壤中的微生物菌数量。

复合菌剂中菌的种类赿多,菌种数量赿大是不是赿好?

事实上不是这样的。盲目的用不同菌类进行复合,极易造成菌种间的“拮抗”,影响效果发挥。

菌衡量标准是“有效活菌数”,数量并不能代表全部,还要看有效活菌数的数量。使用以后起作用的只有活菌,有益活菌数量赿大效果才会更好。

此外,菌的纯度也至关重要。当产品中“杂菌”超过核定标准时,效果也会受到影响。

比如液体微生物菌剂杂菌率不得高于10%,粉剂不得高于20%,颗粒剂不得高于30%。

复合微生物肥料中的“杂菌”率,液体肥料不得高于15%,粉剂不得高于30%,颗粒剂的不得高于30%。

如果在土壤中施用了不合格的微生物肥料或菌剂,本意上是修复土壤,结果反而引起了致病菌的繁殖,有些适得其反。

结束语: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在销售和使用微生物肥料中常遇见的“误区”。也是微生物肥料市场“卖不动”,农资消费者使用微生物肥料以后“效果大打折扣”的真实原因。正确认识和使用微生物肥料,才可能发挥微生物肥料的应用效果。